2016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迎检方案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根据《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办法》,巩固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效,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特制定此方案: 一、成立领导小组: 组 长:高 慰 副组长:杭国金、钱竑、丁伯正 组 员:全体中层干部 二、工作内容及安排
三、有关要求 1.上级管理部门将在11月20日前后对职业类学校进行检查,请各部门分工协作,自主开展条线工作。 2.文明城市建设年度检查是常规工作,各部门将今年形成的新材料要及时充实(所有涉及活动的材料均需提供活动方案或安排、活动图片及小结全套完整材料)。 3.台账制作采用电子形式,活动资料不能提供文本的,可采用照片形式,目录参照2014年。 4.因我校接到通知较晚,各部门所有材料上报或完成时间截至11月18日。 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16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工作测评迎检督查的通知 根据市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部署,11月10日—11月20日现就2016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迎检督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时间安排 11月10日—11月20日(初定截止时间,具体根据年度测评工作最后时间而定)。 二、督查范围 各城区,包括:金坛区、武进区(经开区)、新北区、天宁区、钟楼区。 三、督查类型 社区、学校、校园周边、网吧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公益性文化设施、公共场所、媒体、成长指导中心等8类实地考察点,各类考察点督查内容见附件。 四、具体安排 (一)工作组督查 1、时间:根据组长时间确定,为期半天。 2、内容:全部实地考察类型。 3、方式:市创建办指定督查点位,提前一天确定并告知相关部门、地区。 (二)责任部门督查 1、时间:11月10起,由各部门自行确定; 2、内容:根据责任分解,按职能进行。 ①社区——市文明办、民政局、妇联 ②网吧——市文广新局(执法支队) ③中小学(含职业学校)——市教育局 ④校园周边(含职业学校)——市综治办 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文化设施——市文广新局 ⑥成长指导中心——市文明办、教育局 上述责任单位第一个为牵头部门,如需其他部门加入,则由牵头部门与工作组联系,共同协调组织。 3、方式:全面督查,覆盖各个区 (三)巡访团督查 1、时间:11月10起,由各部门自行确定。 2、内容:社区、校园周边、网吧、公共场所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文化设施。 3、方式:随机督查,覆盖各城区。 (四)地方自查 1、时间:11月10起,由各地方自行确定。 2、内容:全部实地考察类型。 3、方式:全域督查。 五、相关要求 1、整体按照"从紧从细、举一反三,由点及面、重在整改,不留死角、提升水平"的原则进行。 2、突出城郊结合部、行业中职学校等重点部位和网吧、校园周边等易反复、易回潮的难点问题。 3、严格按照测评《操作手册》对标达标,兼顾其他可能会影响测评分数的不文明现象; 4、督查中发现的问题,能解决的现场反馈和解决,难以解决的书面报告市创建办协调解决。
市创建办未成年人工作组 2016年11月9日 附件2:督查内容(重点)
|